发布时间:2025-09-09 17:37 作者: 来源: 字号:大中小
一、交联交易概述及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赣州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审议批准了《关于江西立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同意给予江西立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16.5亿元,额度期限一年,其中风险敞口额度为赣银e链1.5亿元、利率不低于3.0%,非风险敞口额度为银行承兑汇票15亿元(保证金比例100%)。 赣银e链担保方式为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授信金额的40%提供保证担保, 授信金额的60%由江西立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名下赣州银行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存单质押率不高于95%。
(二)同意给予江西立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存款类(非活期)业务额度26亿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江西立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舜金属材料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18日,法定代表人桂先波,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上饶市高铁经济试验区东区5号楼3121室,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贵金属冶炼(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立舜金属材料公司是由上饶市上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海南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8%、上饶市仕恒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3%、江西郊恒谨贸易有限公司9%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根据股权穿透及实际调查,立舜金属材料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上饶市城投实业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故立舜金属材料公司纳入本行关联方管理。
三、定价政策
本次给予立舜金属材料公司综合授信16.5亿元,相关利率和费率按照本行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公开市场化定价,不存在利益输送。其中:赣银E链贷款利率不低于3%,符合本行贷款定价管理办法;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0.05%,相关费率按照本行相关规定执行;定期存单利率和保证金利率未超过本行存款自律上限机制。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
自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立舜金属材料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达20.39亿元,占本行2025年二季度末资本净额220.73亿元的9.24%,累计交易金额超过资本净额5%。立舜金属材料公司本次授信单笔交易金额16.5亿元(其中:风险敞口1.5亿元、100%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15亿元),占本行2025年二季度末资本净额220.73亿元的7.4%,超过资本净额1%,为重大关联交易。
截至2025年6月30日,立舜金属材料公司在我行的授信余额为10.89亿元(其中敞口余额1.5亿),未超过资本净额的10%。本次授信审批后,上饶投资控股集团的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二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5%。符合监管要求。
(二)存款类关联交易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立舜金属材料公司拟与本行发生存款类(非活期)业务26亿元,累计交易金额达到本行资本净额5%以上。
五、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经营层审批后,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经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后提交董事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曾凯霖、伍红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查看关联交易情况,以上交易属银行间正常业务,未发现关联交易存在公允性瑕疵,未发现存在直接或变相让利的情况,未发现存在损害银行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董事会表决程序存在不合法合规的情况,未发现关联董事参与表决的情况,未发现内部审批程序存在违反规定要求的情形。
特此公告。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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