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01 10:10 作者: 来源: 字号:大中小
产品介绍:为满足在我行办理代发工资的公务卡持卡人房屋装修、购买大额消费品、旅游、教育等各项消费支出推出的分期业务。申请通过后次日到账,现金即可转入您本行同名借记卡中。
产品优势:免抵押 免担保
代发工资客户专享
最长5年还款
超低费率:月手续费率0.36%
申请流程:
1. 填写《公务卡薪易贷分期业务申请表》
2. 提供公务卡、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查询个人征信
3. 配合银行身份核查、提供资金用途和还款来源证明
所需提供资料:
1、借款人、配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书》
4、借款人代发工资卡最近6个月工资流水明细
5、资金用途证明
6、受理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还款流程:
1. 正常还款:按分期申请由银行从借记卡中自动扣款。
2. 提前还款:致电客服(0797-96296)转人工服务,授权银行操作还款。
分期期数:6期、12期、24期、36期、60期
分期手续费率:月手续费率0.36%
还款方式:按月归还本金,手续费在分期成功后的次月与当期应还本金一并收取,且为全额一次性收取,一经产生,不予退还。
以申请分期付款1万元为例:
分期期数 |
月手续费率(%) |
以分期付款1万元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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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应付手续费(元) |
每月应付本金(元)
|
|
||
6 |
0.36 |
216 |
1666.67 |
|
12 |
0.36 |
432 |
833.33 |
|
24 |
0.36 |
864 |
416.67 |
|
36 |
0.36 |
1296 |
277.78 |
|
60 |
0.36 |
2160 |
166.67 |
|
赣州银行公务卡“薪易贷”消费分期业务约定条款
1、该业务适用于赣州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认定核准的的公务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您”)。
2、您可到我行发卡时经办分支行提出申请。申请一经提出,均被认为您已经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此文件所列之各项条款及以后的修改和补充。
3、所申请分期业务限人民币币种,申请金额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最低2万元,最终核准金额以我行批核情况为准。
4、您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申请金额及分期期数。我行有权不时的酌情或根据相关规定,修改可申请额度、期限及费率,并通过信函、短信和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布。
5、您提供的转入账户须正确及有效,且为您本人在我行开立的同名个人结算账户。如您提供的转入账户账号有误或无效导致现金转入失败(包括但不限于转入他人账户,无法转入您账户等情况),您将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
6、收到您的申请后,我行将致电确认所填申请额度等信息,请您留意我行客户服务电话并配合核对。
7、核拨金额按分期期数平均摊还,我行将根据总放款金额和分期期数对应的费率标准,首期一次性支付全部手续费。每期应还本金在每月账单中计数,并全额列入最低还款额。
8、若任一期应还金额有逾期滞纳情形产生,按照《赣州银行公务卡章程》、《赣州银行公务卡领用合约》 等规定计收利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还款期限及利息将于该笔分期业务记入您公务卡账户之日起计算。
9、若您按月缴付公务卡账款后仍有结余将视为自有存款,不计付利息也不会提前清偿后续各期分期业务应还金额。
10、若您选择提前偿还剩余欠款,已支付的手续费不因提前还款而调整或退回。
11、若您在申请成功后取消或者撤回,我行视同该笔分期业务作提前偿还剩余欠款处理。
12、若您在分期偿还期内发生销户情况,所有欠款将视为立即到期,您须全额偿还所有剩余欠款。
13、“薪易贷”分期业务款项限用于正常消费需求及劳务等费用支出,不得用于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如股票、证券投资等。如您未按约定使用分期款项或未能有效证明该款项已用于约定用途,我行有权立即收回全部分期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未还的本金及其在剩余期数内的费用等。
14、我行保留根据您的账户和信用状况随时调整核准您申请额度的权利,和根据您的信用状况要求您在指定期限内全额偿还所有欠款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未还的本金及此业务条款之未尽事宜,依据《赣州银行公务卡章程》、《赣州银行公务卡领用合约》办理。
15、赣州银行拥有对此业务条款和条件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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