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8 09:13 作者: 来源: 字号:大中小
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管理人赣州银行对管理的日日鑫、季季鑫系列、添鑫系列开放式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进行了统一修订,具体如下:
一、对产品单位净值(份额净值)进行重新表述(如适用)
产品单位净值=产品净值/产品份额;产品单位净值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六】位。该净值为扣除固定管理费、超额业绩报酬(如有)、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外包服务费和其它产品费用和增值税等相关税及费用后单位产品份额的净值。
二、增加销售区域与销售渠道表述(如适用)
当前销售区域包括江西省与福建省;销售渠道包括柜台、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超级柜台、自助终端等,各产品销售区域与销售渠道以产品说明书中披露为准。
三、对投资范围进行修订(如适用)
1.货币市场工具,含现金、银行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同业存款、债券回购等;
2.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汇金债、铁道债、商业性金融债等;
3.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公司债、企业债、项目收益债、项目收益票据、可转(交)债券等;
4.资产证券化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产品;
5.符合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6.其它符合监管规定的其他金融产品与工具。
四、对投资比例及杠杆水平进行修订(如适用)
1.非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可转(交)债比例不高于组合总资产规模的【5%】;
2.现金管理类产品:杠杆水平不超过【120%】,但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除外。
五、增加投资策略、主要拟投资市场、资产流动性风险评估、业绩比较基准测算依据、相关机构等内容的表述(如适用)
详细内容见各产品说明书。
六、对费用计提基数表述进行修订(如适用)
原固定管理费、销售服务费、托管费、外包服务费等费用计提基数为产品“实收资本”,现为便于理解修订为“产品份额”,修订前后不改变计费依据实质。
七、对估值方法进行修订(如适用)
对非现金管理产品估值方法统一修订如下:
1.银行存款、回购以本金列示,按商定利率在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2.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拟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并持有至到期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可按摊余成本计量;其余按市价法估值,市价法不能确定公允价值的,由理财产品管理人和理财产品托管人协商采用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3.证券投资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收益或份额净值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其他品种可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或收盘价估值;
4.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最近一个估值日公布的份额净值进行估值;
5.其它所投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估值,不能确定公允价值的,由理财产品管理人和理财产品托管人协商采用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6.产品存续期内,关于产品估值方面的监管政策若有变化,按新的监管政策执行。
八、对现金管理类产品偏离度管理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为:由于按摊余成本法估值可能会出现被估值对象的市价和成本法偏离,为消除或减少因产品份额净值的背离导致产品持有人权益的稀释或其他不公平的结果,在实际操作中,可对产品资产净值按市价法定期进行重新评估,即进行“影子定价”。当影子定价确定的产品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产品资产净值的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时,将暂停接受认购并在5个交易日内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5%以内;当负偏离绝对值达到0.25%时,应在5个交易日内将负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2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将采取相应措施将负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0.5%时,赣州银行有权采取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止产品进行清算等。
九、对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进行修订(如适用)
修订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表述,增加管理风险、估值风险、税收风险、延期风险、提前终止风险的表述,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在运作管理过程中,由于利率、汇率、价格等市场因素变化,带来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价格出现变动,从而影响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主要指产品到期或开放赎回时因投资市场不活跃,可能带来产品投资资产变现困难的风险或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难以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以及理财计划在封闭期间或投资周期内不可赎回以及开放期间设置当日可赎回上限等因素,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购买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3.管理风险:在产品运作管理过程中,可能因管理人管理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操作失误等管理方面的因素,对理财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从而影响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风险。
4.估值风险:本产品采用的估值方法有可能不能充分反映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揭示风险,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在一定时期造成资产价值的高估或低估,导致理财产品的估值与实际变现价值可能发生偏离,从而影响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风险。
5.税收风险:产品管理人暂不负责代扣代缴投资者购买本产品所得收益应缴纳的各项税款。若后续相关税法法规规定产品管理人应代扣代缴相关税款, 产品管理人有权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此外,税收法规的执行及修订可能对本产品投资运作等过程中需缴纳的相关税费产生影响,可能影响投资者收益,甚至造成理财产品本金损失的风险。
6.延期风险:本理财产品到期或者开放后, 如因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以及促发巨额赎回或其他可能导致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的情况,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 调整等风险。
7.提前终止风险:管理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产品说明书或《赣州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约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从而影响客户投资安排、本金和收益等方面的风险。
十、对赣州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进行修订(如适用)
1.增加条款2.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乙方在向甲方销售理财产品时,会对产品销售过程以及销售记录进行客观审慎的记录;其中,甲方通过乙方营业网点销售专区购买理财产品的,即甲方授权乙方对销售行为进行音像采集。甲方通过电子渠道购买乙方理财产品的,即甲方授权乙方完整客观记录营销推介、产品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用于回溯检查和核查取证用途。
2.修订条款4.4
认购日至认购划款日期间,甲方资金收益按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计息规则计算收益。
3.修订条款6.2
乙方对申购资金扣划至申购确认日期间甲方申购金额不计付利息,申购日至扣划日期间,甲方资金收益按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计息规则计算收益。
4.修订条款6.4
赎回确认日至赎回款实际到账日期间赎回份额不计付利息。
5.增加条款7.2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时,乙方将按理财产品实际存续期限内的可分配资产进行清算和分配,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分配资金将于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
其他表述的调整以管理人更新的的销售文件为准,具体调整内容及调整后的销售文件详情请于赣州银行各网点或手机银行查阅,本次调整将于2022年11月04日(含)起生效。
感谢您一直以来的支持!
特此公告!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修订销售文件的理财产品清单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代码 |
产品登记编码 |
生效日期 |
金瑞香季季鑫1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
JJX001 |
C1087321000158 |
2022年11月04日 |
金瑞香季季鑫2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
JJX002 |
C1087321000159 |
2022年11月04日 |
金瑞香季季鑫3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
JJX003 |
C1087321000160 |
2022年11月04日 |
金瑞香季季鑫4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
JJX004 |
C1087321000161 |
2022年11月04日 |
金瑞香季季鑫5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
JJX005 |
C1087321000162 |
2022年11月04日 |
金瑞香季季鑫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
JJX006 |
C1087321000163 |
2022年11月04日 |
金瑞香季季鑫7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
JJX007 |
C1087321000174 |
2022年11月04日 |
金瑞香季季鑫8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
JJX008 |
C1087321000175 |
2022年11月04日 |
金瑞香季季鑫9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
JJX009 |
C1087321000176 |
2022年11月04日 |
金瑞香季季鑫10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
JJX010 |
C1087321000177 |
2022年11月04日 |
金瑞香季季鑫11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
JJX011 |
C1087321000178 |
2022年11月04日 |
金瑞香季季鑫12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
JJX012 |
C1087321000179 |
2022年11月04日 |
金瑞香日日鑫1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
HB001 |
C1087321000043 |
2022年11月04日 |
金瑞香添鑫182天周期型人民币理财计划 |
TX001 |
C1087321000206 |
2022年11月04日 |
金瑞香添鑫364天周期型人民币理财计划 |
TX002 |
C1087321000207 |
2022年1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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