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定义】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商业用房的贷款。包括一手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二手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商业用房包括商住两用房、底商、步行街、MALL、购物中心、专业性市场、铺位、写字楼、产权式酒店、产权式公寓等。
名词解释
(一)一手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购房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建造、销(预)售商业用房,并以所购房产作抵押的按揭贷款。
(二)二手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购房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土地管理部门颁发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具有完全处置权利,可在房屋交易二级市场合法交易商业用房的按揭贷款。
(三)房龄是指自房屋产权证上“建成年份”所填时间之日起开始计算房屋的年限。如房屋产权证上无“建成年份”则以登记时间或第一次发证时间起算。
(四)共同借款人是指共同申请一笔商用房贷款并共同承担还款义务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
【适用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准入条件】
(一)只对已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
(二)借款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2.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已签署合法合规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必须支付不低于购房价款50%的首期购房款;
7.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9.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二手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售房人对所购房屋具有合法处置权利,所购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产权共有的,须经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同意转让的证明;
3.拟购商业用房有较好的出租或自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