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11-18 18:00 作者: 来源: 字号:大中小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赣州银行自助设备运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服务内容:赣州银行现金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及运营维护(含自助设备维护、吞卡、吞钞、安全检查等)
(二)服务要求:1.清机。根据赣州银行指令双人将自助设备钞箱更换后交清分人员双人清点并与赣州银行工作人员进行核对金额是否正确。(更换钞箱人员与钞箱清点人员同时为2人且不得为相同人员)
2.加钞。自助设备现金不足时根据赣州银行指令双人对设备尾箱加钞、上锁并双人前往网点进行更换并维护设备数据。(加钞人员与更换尾箱人员同时为2人且不得为相同人员)
3.吞卡。如遇吞卡故障时,根据赣州银行指令双人前往网点将卡取出并移交营业网点签字确认。
4.吞钞。如因设备故障或客户操作不正确造成自助设备停机的,根据赣州银行指令双人前往网点对自助设备进行故障排查。
5.安全检查。加钞时对网点设备(震动报警器、公安110直呼、消防设备、网点直呼电话、网点电器、内置监控)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管理要求
提供详细的业务管理流程以及制度(包含并不限于现金清分、加钞工作岗位职责,现金清分、加钞业务操作流程,钞箱交接流程,长短款差错处理,内部绩效考核、项目组人员退出机制,高峰期应急方案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江西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安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安全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赣公办字【2018】40号)附件《保安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安全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九条“押运车严禁载乘与勤务无关的物品和人员(包含第三方人员)”的规定,上车人员武装押运车不得承载第三方业务人员。
目前我市仅有武装押运资质的公司为赣州市国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对我行自助设备加钞业务出具建议函,建议由该公司参股的子公司赣州金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承接该业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赣州金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桃源村榕树下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邓先生、万先生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江源大道26号(赣州银行金融大厦)
联系电话:0797-8100953
六、附件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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