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0 18:33 作者: 来源: 字号:大中小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一、交联交易概述及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赣州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审议批准了《关于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宜春分行樟树支行对樟树市广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存量壹亿贰仟万元整授信额度展期,授信用途为岐黄小镇项目一期开发建设,授信种类为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展期期限12个月,利率执行原贷款固定利率7.5%,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保持不变,由广源公司名下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同时追加樟树市中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金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网新赣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提供100%、50%、55%、45%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是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交易对手情况
樟树市广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8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何廉清,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开发;市政工程开发与施工;建筑设计及装潢;室内外装饰设计及施工;国内贸易。
樟树市广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我行主要股东,故樟树市广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是我行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授信利率执行本行利率定价政策且不低于市场标准。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樟树市广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该单个关联方授信额度占我行2022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178.8亿元的0.67%,未达到1%;集团授信额度21.2亿元占我行2022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178.8亿元的11.86%,超过5%,未达15%。
五、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宜春分行、总行授信审批部、总行授信评审委员会审查,总行有权签批等内部授权程序审批后,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经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后,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
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1票。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曾凯霖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查看关联交易情况,未发现关联交易存在公允性瑕疵,未发现存在直接或变相让利的情况,未发现存在损害银行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董事会表决程序存在不合法的情况,未发现关联董事参与表决的情况,未发现内部审批程序存在违反规定要求的情形。
特此公告。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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