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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丨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普及

发布时间:2018-04-13 18:17  作者:  来源:  字号: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4月15日,为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的兴亡,还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好了国家安全,既能保护国家利益,也能保护个体利益,而一旦国家安全受损,我们就有可能付出巨大的代价。

我们该如何做?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另外,还有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