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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箱

发布时间:2017-11-28 16:55  作者:  来源:  字号:

产品定义

保管箱业务是我行以出租保管箱的形式代客户保管贵重物品、重要文件、有价单证等财物的服务性项目,不得存放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存放的物品。

产品特点:

可以帮助客户保管重要物品、重要文件等,费率低安全性高。

适用对象

有相关需求的客户

办理条件

1.个人申请租用保管箱,须持本人合法有效证件原件及本人名下的赣州银行银行卡,填写《个人租用保管箱申请表》,提交有关资料。
  如租用人需授权委托他人代理保管箱业务,应填制《保管箱使用授权书》确定授权代理人,明确授权范围。租箱时授权代理人须同时到场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并预留个人资料。
 2.单位申请租箱,须持合法有效证明文件,填写《单位租用保管箱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在申请表上指定代理人,填制《保管箱使用授权书》,指定代理人须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并预留个人资料。根据存款账户开户规定预留单位印鉴卡。

如法人代表变更,应重新填写租箱申请表(原协议租期可不变),确定授权代理人;如授权代理人变更,应重新填制《保管箱使用授权书》确定代理人。其他手续按照个人申请租箱程序办理。

详询赣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地址:赣州市赣江源大道26号赣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电话:0797-8100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