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29 00:00 作者: 来源: 字号:大中小
尊敬的投资者:
我行代理发行的“江信国际?金象138号信丰县民生工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符合产品成立条件,并于2012年4月16日成立,信托资金全部投资信丰县民生工程,现郑重提示:本款产品存续期间不可赎回,按年分配信托收益并于正常到期日十个工作日内兑付本金及最后一年年度收益。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